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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第二十一批一级造价工程师 初始注册审核意见的公示

更新日期:2021-09-23 14:39:22

关于2021年度第二十一批一级造价工程师 初始注册审核意见的公示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的规定,经审核,廖振芳等1202人符合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耿学贵等440人不符合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9月23日至2021年10月11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持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司反映情况,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835

  联系电话:010-68331219

  010-58934733

  附件:1.廖振芳等1202人符合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

  2.耿学贵等440人不符合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