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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2021年第十七批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的公告

更新日期:2021-10-09 17:01:34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2021年第十七批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的公告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及有关规定,经审核,袁超等54名申请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刘也等56名申请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赵静德等67名申请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徐云龙等75名申请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李祥等17名申请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未批准注册的人员,可通过申报系统查询不予注册原因。

  特此公告。

  附件:1.准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名单(2021年第十七批)

  2.准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2021年第十七批)

  3.准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2021年第十七批)

  4.准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2021年第十七批)

  5.准予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2021年第十七批)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