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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在住房和城乡 建设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 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更新日期:2022-01-10 11:54:00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在住房和城乡 建设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 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城市管理委、水务局、交通委、园林绿化局,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城市管理委、水务局,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水务局,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城市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水务厅,部机关各单位、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实际,我部制定了《关于在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1年1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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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关于在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