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21-04-29 13:29:03
关于2021年第十一批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审查意见的公示原文如下: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经审核,于淼等3人(详见附件)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名单上的人员情况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进行举报或反映(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2层窗口,联系电话:010-89150303)。举报及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电话。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