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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核查 安全许可证要注意事项

更新日期:2021-06-25 09:40:20

安全许可证对企业来说非常重要,本文讲解的就是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核查 安全许可证要注意事项,看看对您有多少帮助。

  安全许可证对企业来说非常重要,本文讲解的就是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核查 安全许可证要注意事项,看看对您有多少帮助。

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核查 安全许可证要注意事项

  安全许可证要注意事项:

  1、办证

  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不能一起办理,必须要先取得资质证书,再去办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办理资质的过程中,先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再申报施工企业所需资质,之后才能申报安全生产许可证。


  2、有效期

  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八条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第二十五条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责令其在建项目停止施工,限期补办延期手续,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3、不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企业

  按照住建部《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的通知》(建质〔2007〕201号)的有关规定,预拌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资质已取消)、园林绿化等资质的企业不用申请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


  4、暂扣期间,企业不得承揽新项目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建设主管部门在审核发放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对已经确定的建筑施工企业是否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处于暂扣期内进行审查,对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暂扣期内的,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第十八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暂扣期间,企业在全国范围内不得承揽新的工程项目。


  5、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冒用、伪造、接受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冒用或者使用伪造、接受转让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依照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情况处理。

  责令其在建项目停止施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提供虚假材料申请 / 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二十七、二十八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并给予警告,1年内不得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

  建筑施工企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撤销安全生产许可证,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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